关于开展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项目资金核查工作的通知(平建发〔202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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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平建发〔2022〕72号 关于开展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项目资金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关于深化开展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项目资金核查工作,特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项目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18年至2021年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二、时间节点 2022年10月20日前。 三、报送地点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办209室。 四、工作要求 工作要围绕重点问题,分析原因、认定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参照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项目资金核查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 附件: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项目资金核查情况报告模板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项目资金核查情况报告模板 一、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核查工作的方式、措施、成效等总体情况及有关经验。 二、核查发现的问题 (一)未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方面 (二)虚假申报占用资金方面 (三)滞后分配拨付资金方面 (四)私自调剂使用资金方面 (五)长期结余结转“一卡通”项目资金方面 (六)用补贴资金抵扣群众应交费用方面 (七)其他方面 结合核查的重点对象有关情况,按问题类型划分,不同的项目同样的问题汇总在一起。 三、原因分析及责任划分 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或说明有关情况,认定责任部门及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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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 一级事项 | 部门文件 | 二级事项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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