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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2023年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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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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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二级事项 征地法定公告
公开时限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 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公开主体 县级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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