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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市镇2024年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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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伍市镇2024年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我镇部分地区出现了耕地抛荒现象,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为切实解决耕地抛荒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在5月30日前,使全镇抛荒耕地面积显著减少,土地得到有效利用,逐步建立起防止耕地抛荒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摸底。组织人员对全镇耕地抛荒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准确掌握抛荒耕地的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建立详细台账。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粮食安全重要性以及抛荒治理的意义,提高农民对土地的珍惜意识和耕种积极性。三是分类施策治理。对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暂时无力耕种的,引导其依法依规流转土地;对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抛荒地,加大投入进行改造提升;对有耕种意愿但存在困难的农户,提供技术、物资等支持。四是推动土地流转。搭建土地流转平台,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抛荒耕地,进行规模化经营。五是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复耕抛荒地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流转抛荒耕地的村给予奖励等。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前完成)

  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每村至少张贴宣传标语3条以上,通过微信、村村响等宣传开展耕地抛荒治理的意义,宣传相关耕地保护政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参与)

  2.排查摸底阶段(3月22日前完成)

  各村需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建立台账,要掌握抛荒地块的位置、面积、归属、抛荒原因等相关信息,同时要针对每一个抛荒地块拟定治理计划和资金来源安排。(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统筹安排)

  3.集中治理阶段(5月30日前完成)

  针对抛荒地块进行集中治理,要因地制宜拟定治理方案,确保治理后地块有人管理,地块有所收成,要防止再次抛荒。 (各村牵头,片区、联村干部负责督促)

  4.组织验收阶段(6月30日前)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对每一个治理地块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伍市镇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吴成钢任组长,副书记邓鑫为副组长,姚呈、李满龙、三个片区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镇抛荒治理工作。

  2.建立考核机制

  将耕地抛荒治理工作纳入2024年度对各村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耕地保护 二级事项 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
公开主体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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