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发公告(平不动产补字2023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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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中心已初步审定对下列申请单位补发土地使用产权证,现进行遗失补发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1 -15)以内,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者,须在公告期限内凭有关证明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产权证同时注销作废。 土地使用权利人:三墩乡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面积:1353㎡ 不动产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划拨 用途:机关团体 坐落:三墩乡秦坊村六组 原不动产权证号:湘(2023)平江县不动产权第0024014号 异议资料送达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权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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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
| 一级事项 | 确权登记 | 二级事项 | 不动产登记 |
| 公开时限 | 实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
| 公开主体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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