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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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三不动产继公字2026年第00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遗赠)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02-25)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江县三墩乡中武村三墩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17773041688
公告单位:平江县=自然资源局三墩不动产登记所 2026年01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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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
| 一级事项 | 确权登记 | 二级事项 | 不动产登记 |
| 公开时限 | 实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
| 公开主体 | 三墩乡自然资源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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