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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示[240313430626010776]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污染描述:张某平煤场 是我16栋隔壁一煤厂,就一墙之隔,整天大型机械噪音巨大,半晚上也是,煤尘飞扬都飞到我房里,黑黑一层,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现场核实情况:2024年3月14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您投诉的煤场为张某平个人经营,位于已倒闭多年的平江县第二农机厂厂区内,现场有无烟煤煤块约20来吨,铲车一辆。当事人系原农机厂合同工,1990年,农机厂倒闭后,当事人失业,迫于生存压力,于1992年开始利用厂区空场地贩卖煤块(无加工环节)。 二、反映问题 “机械噪音和煤尘影响居民生活”。经调查机械噪音和煤尘主要来源于煤场铲车装卸作业。

  处理情况:针对反映问题,当事人承诺调整作业时间,晚间和中午不作业;同时将存煤位置外移,堆放至离居民楼较远地点。现场未发现扬尘现象,当事人承诺装卸时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平时将煤块覆盖,减少对周边影响。 后续我局将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对该煤场加强监管,同时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县生态环境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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