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昌江河南江段项目拟批复公示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昌江河南江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昌江河南江段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南江镇 建设单位:平江县水利局 环评机构:湖南先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南江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防渗及坝基帷幕灌浆工程,护坡工程,溢洪道加固防渗工程,输水隧洞防渗工程,取水口重建工程,防渗仓库重建工程以及安全监测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4954.1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木材、钢材结构件等收集后外售;泥沙与废土石方均外送至平江县人民政府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加强管理,规划好运输线路,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场地洒水降尘措施,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沉降,拌和废气采取围挡处理。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县生态环境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