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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整改工作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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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问题,涉及我县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4个,分别为:平江县三阳乡甲山村八斗、童源历史遗留金矿尾砂治理工程,平江县三阳乡万古村湛坳(江东水库上游)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整治项目,平江县大洲乡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整治项目,平江县三墩乡铅锌矿区遗留废石尾砂风险管控项目。督察意见反馈之后,我县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整改,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湘环发[2021]48号),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上述4个项目均已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其他行政职责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公开主体 县生态环境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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