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焚烧秸秆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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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禁止焚烧秸秆倡议书 伍市镇各位乡亲父老,为响应党中央环保工作整治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现向各位乡亲提出如下倡议。 一、正确认识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也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大量浓烟可以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安全运行。同时,野外用火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如何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正确认识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在野外焚烧秸秆,不烧田埂草,不烧垃圾等杂物。二是强化监督监管。村组干部和党员要带头禁烧,要做好家人、亲戚、邻里的说服教育,加强巡查、及时处置。群众要互相监督、及时劝导。三是提倡科学处置秸秆。提倡秸秆还田肥田,提倡回收种养殖利用。 各位乡亲,为保护我们美丽的蓝天,让我们携起手来,管好自己的田块,争做遵纪守法公民,为共创生态宜居伍市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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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 | 二级事项 | 环境保护知识普及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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