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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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24〕42号 关于全面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 秋冬季节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频发期,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整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防火集中宣传。各村要将9月定为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组织有规模、有影响、有实效的宣传活动。要联合派出所,组织警车下村进行喊话宣传;利用村部、临街商铺、学校等电子显示屏进行防火宣传;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早、中、晚定时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内容;在林区入口、墓区入口、寺庙等重点场所设置防火检查站和警示牌;通过召开屋场会、上门签订承诺书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各村要在9月30日前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相关资料报乡林长办。 (二)加强林下可燃物清理。受去年冰冻天气影响,林区断枝落叶堆积,地表可燃物载量大幅度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和造成森林火灾快速蔓延。各村要依靠发动群众、组织力量将林农交错地边至少在30米以上,重点林区主要道路两侧原则上各100米范围内,林区道路、绿道(步道)两侧原则上各30米范围内,坟头墓地周边不低于100米,林区电网两边,防火隔离带两侧原则上不低于50米,房前屋后林缘内、传统祭祀点、农家乐、种养殖户、林缘山脚周边50米范围内的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包片督导组要按防火责任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消防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防火设施设备等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坚持“查、改”结合,确保源头管控到位,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四)加强重点人员清查管控。各村要通过开展“敲门行动”,认真摸排、走访、教育和管控重点人群。要重新梳理和建立痴呆傻聋哑“五类人员”、70岁以上老人和林区活动频繁的勤快人名单台账,切实做到辖区重点人员底数清。每一名重点人员都要明确一名联办村干部、一名村干部、一名亲属或者一名邻居负责包控。各村要在9月20日前将森林防火重点人员台账资料报乡林长办。 (五)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设备隐患治理。各村要把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隐患、老化陈旧隐患、裸露线路隐患、私搭乱建(偷盗电)线路隐患、输配电设施周围可(易)燃物隐患、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树(竹)线矛盾、超高树竹覆冰雪倒伏导致倒杆断线隐患以及电力施工中违规用火行为等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建立隐患台帐,完善“销号”制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发生因电力设施设备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事件。 (六)加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整治。各村要加强巡查,乡级副林长每周至少巡查2次,办村干部、村级林长、副林长每周至少巡查4次,护林员每天巡查不少于6小时,重点打击林区及林缘部位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减少野外违规用火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 (七)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已规划“两年行动”森林防火项目建设的村,要加强协调修建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加快推进力度,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增强队伍熟练掌握防灭火机具操作使用能力与实战能力水平。 二、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包片督导 (一)包片督导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根据气象条件、火险形势、工作力度等自行安排决定。 (二)包片督导分组 第一组 组长:杨峰,组员:吴云龙、李程彬,包片地点:黄沙村; 第二组 组长:杨超,组员:邹双全、刘朝,包片地点:大江村; 第三组 组长:万德志,组员:徐威、罗浙江,包片地点:民主村; 第四组 组长:朱里,组员:毛艰贵、何旭东,包片地点:上洲村; 第五组 组长:陈拓,组员:蔡会元、钟鑫涛,包片地点:龙洞村; 第六组 组长:湛高兴,组员:张昆、王智彬,包片地点:安全村; 第七组 组长:汤毅文,组员:李卧强、吴人意,包片地点:都塘村; 第八组 组长:凌争,组员:林泽云、胡源,包片地点:姚洲村; 第九组 组长:彭景,组员:张仁、邱拥军,包片地点:清水村; 第十组 组长:唐文,组员:兰伟、彭世丰,包片地点:太平村。 (三)包片督导方法 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检查台账、座谈、实地查验、走访等形式,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督导整改。 (四)包片督导内容 1.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巡查情况。村级林长、村级副林长、护林员等是否按要求开展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巡查,是否针对坟墓区、寺庙、进山口等重点地段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重要节假日进行重点巡查。 2.重点人员管控情况。各村是否认真清查“五类人员”、70岁以上老人和林区活动频繁的勤快人等重点对象,并进行上门走访宣传、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落实监护人监管责任。 3.应急措施准备情况。各村的扑火装备(灭火拖把、电动喷水壶、镰刀、头灯、水壶、头盔、手套等)是否齐全且摆放整齐,各村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是否组建一支15人的森林扑火队。 4.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各村是否在村组“五边两内”等重点地段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森林防火宣传开展情况。各村是否通过组织警车下村喊话、利用村村响播放音频、召开屋场会、签订承诺书、设置防火检查站和警示牌、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有效宣传。 (五)督导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组要认真做好统筹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格按要求开展包片督导工作。结合督导工作,完成乡政府部署的有关阶段性工作任务。 2.坚持查改同步。各督导组在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第一时间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对象,责成限期整改到位。 3.及时总结反馈。各督导组督导工作结束3日内将森林防火包片督导工作情况反馈至乡林长办。 大洲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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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性文件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保总局令第35号)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 ||
| 公开主体 | 大洲乡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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