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公示[X241218430626020566]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污染描述:信访人匿名来信反映湖南平江某某竹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行为,烟囱生产时冒黑烟,粉尘到处飞,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生产生活。请求严厉查处。

  现场核实情况:2024年12月19日,平江分局会同加义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针对信访件投诉的问题到该公司进行了核查,分别对生产车间、原料堆场、热风炉、排烟窗,以及周围环境进行了核查。 该公司生产场地由原福星木业转让所得,接手后投入200多万元对原有生产车间进行了翻新整改,但车间内仍存在部分破损的门窗、门帘现象,车间及厂区地面粉尘较多;其生物质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因原废气处理设施老化及设置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在生产时存在黑烟的现象,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引进一台16多万元的设备进行了整改,预计2025年元月底完成安装调试。 该公司厂区附近100米内无居民住房,扬尘对居民区的影响较小。

  处理情况:平江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对车间内破损的门窗、门帘进行修复,并加强车间及场地地面清扫,避免扬尘影响。 为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加义镇政府将指派专人持续跟踪该企业的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措施按计划实施;整改完成后,要求该企业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自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防止问题反弹。 后段,平江分局将联合属地乡镇进一步加大对该地区的监管,确保群众权益不受侵害。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县生态环境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