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县南江镇大湾村建筑垃圾及矿山废料处理项目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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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平江县南江镇大湾村建筑垃圾及矿山废料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湖南平江县南江镇大湾村建筑垃圾及矿山废料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南江镇大湾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大联非金属环保生态治理场 环评机构: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南江镇大湾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17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车间、办公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水处理循环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存放暂存间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存放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装卸扬尘采取输送带密闭运输、装卸过程洒落的物料及时清扫、卸料口设置局部密闭、控制物料高度等措施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顶棚设置喷雾系统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采取对进出车辆冲洗轮胎、道路硬化、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无组织排放;仓库扬尘车间采用全封闭结构,顶部设置固定喷雾装置喷淋洒水抑尘措施无组织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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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县生态环境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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