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辉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聚乙烯塑料颗粒生产线改造项目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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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辉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聚乙烯塑料颗粒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湖南辉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聚乙烯塑料颗粒生产线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伍市工业园片区(平江金灵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湖南辉腾塑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昆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湖南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伍市工业园片区(平江金灵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厂内),不新增用地,对租赁的平江金灵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现有工程进行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三条塑料管材生产线改建为三条HDPE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2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平江县金灵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生产废气主要为投料混料粉尘、挤出成型废气。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高速水旋流塔+两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由一根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投料混料粉尘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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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县生态环境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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