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瑞祥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85吨食品包装袋印刷项目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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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瑞祥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85吨食品包装袋印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185吨食品包装袋印刷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安定镇岳田村袁家岭组 建设单位:平江县瑞祥包装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湖南平江安定镇岳田村袁家岭组,总占地面积为3700m2。项目租赁原平江县美之彩包装有限公司厂房,在厂房内布置印刷机、复合机、熟化机、制袋机等,进行食品包装袋制造。项目总投资600万,环保投资25.5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作周边农田和菜地农肥。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薄膜、不合格产品及边角余料厂区统一收集后综合处理;废印刷版由供应商回收;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含油抹布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有机废气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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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县生态环境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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