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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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县城百花台东路与杨源路交汇的东北角地块 建设单位: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环评机构:长沙宏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县城百花台东路与杨源路交汇的东北角地块,总建筑面积:204488.75m2,地上建筑面积157001.58m2,地下建筑面积47487.17m2。主要建设内容有:门诊、外科楼、内科楼、住院楼、门诊楼、肿瘤放疗中心、配电房等。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经化粪池、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医疗固废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规范收集、暂存及转运,并建立管理台账;医疗废物、浓缩干化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日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进入生物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预留排烟竖井引至住院楼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71米。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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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县生态环境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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