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鸿盛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11200吨调味面制品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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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鸿盛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11200吨调味面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鸿盛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11200吨调味面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三市镇下沙村食品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平江县鸿盛隆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三市镇下沙村食品工业小区,总建筑面积7662.84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一栋4/5层,建筑面积5847.3平方米;办公生活楼一栋6层,建筑面积1450.7平方米;科研楼一栋,建筑面积459.47平方米;以及停车场、水电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19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下沙村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抽样废辣条和检验不合格产品、废植物油、废培养基收集后委托餐厨垃圾公司处理;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拆卸、投料粉尘经封闭车间阻隔后自然沉降,通过新风系统抽风换气;食品加工异味选用封闭设备,通过新风系统抽风换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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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县生态环境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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