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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功能性薄膜生产建设项目(聚酰亚胺薄膜500t/a,涂布类复合产品60万m2/a)拟批复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分子功能性薄膜生产建设项目(聚酰亚胺薄膜500t/a,涂布类复合产品60万m2/a)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高分子功能性薄膜生产建设项目(聚酰亚胺薄膜500t/a,涂布类复合产品60万m2/a)

  建设地点: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湖南省威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食品工业园三期十一栋,项目总用地面积29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聚酰亚胺薄膜生产车间、涂布复合材料生产车间及其配套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自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平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合格品、分切废膜、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残胶、废包装袋、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流延废气经三级喷淋+除水雾+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除水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县生态环境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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