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就业创业

创业培训补贴业务办理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服务对象

  平江县辖区内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经人社部门已审批备案的班期

  (二)下列类别人员免费参加培训,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

  1.贫困家庭子女;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

  7.小微企业创办者(含个体工商户);

  8.企事业单位职工;

  9.退役军人;

  10.就业困难群体(含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及强制戒毒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1.办理地点

  平江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

  2.办理步骤

  一站式受理。

  四、申报资料

  1.《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及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

  3.《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五、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和资金拨付时间)。

  六、咨询电话

  0730-6296816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就业创业
一级事项 创业服务 二级事项 创业补贴申领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