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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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服务对象 1.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或雇主聘用,或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1个月以上,或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社会劳动、月收入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 2.被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二、申请条件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三、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 1.办理地点 劳动者向常住地、户籍地或就业地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2.办理步骤 一站式受理。 (二)网上办理: 1.办理地点 劳动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网上办事大厅、全国:(http://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客户端,全省:(http://rst.hunan.gov.cn/)或下载“智慧人社”app、“湘就业”微信公众号、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办理。 2.办理步骤 (1)登录以上政务服务网站; (2)录入企业或个人账号、密码进入就业登记申报页面; (3)点击【劳动就业】-【就业登记导盘】,进入就业登记导盘界面; (4)录入就业登记信息并提交申请; (5)审核通过后,查询就业登记办理结果即可。 四、申请资料 1.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提供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材料; 2.自主创业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失业求职登记表》; 3.灵活就业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就业失业求职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 自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咨询电话 0730-629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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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就业创业 | ||
| 一级事项 | 就业失业登记 | 二级事项 | 就业登记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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