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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业务办理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服务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脱贫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按规定申报就业见习补贴。

二、申报条件

已认定为见习基地并吸纳见习人员的各类见习单位。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见习单位向平江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申请办理。电话:0730-6296918

2.办理步骤:

一站式受理。

3.网上办理:

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同步申请办理。

四、申报资料

1. 《平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1份;

2. 就业见习补贴报告1份;

3.参加就业见习单位人员名单,须录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毕业证号码、补贴起止时间、见习起止时间、见习岗位等信息的《见习人员花名册》1份;

4. 平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1份;

5. 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6. 就业见习协议书1份;

7. 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仅限银行代发证明或转账凭证。注:现金发放不在申报范围)复印件1份;

8. 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1份;

9. 见习人员《就业见习鉴定表》1份/人。

五、办理时限

自申报之日起1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期7天)。

咨询电话:6296819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就业创业
一级事项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二级事项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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