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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业务办理指南 (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服务对象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

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与之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并且为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比照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前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补贴期限合并计算),所需资金从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办理方式

(一)网上受理

1.网址或APP名称

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

2.办理步骤

用人单位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申报社保补贴模块进行申请,按要求填写具体内容,填完点提交申请即可。

(二)现场办理

1.办理地点

平江县政务中心2楼就业创业服务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步骤

一站式受理

3.申请材料

1.《湖南省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湖南省脱贫劳动力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与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脱贫劳动力12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账(单);

4.企业(用人单位)给脱贫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公司负担部分)缴纳单据明细;

5.材料真实性申明;

6.企业(用人单位)银行账户资料。

四、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示期)

五、咨询电话

0730-6296889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就业创业
一级事项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二级事项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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