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业务办理指南 (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服务对象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 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与之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并且为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比照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前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补贴期限合并计算),所需资金从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办理方式 (一)网上受理 1.网址或APP名称 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 2.办理步骤 用人单位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申报社保补贴模块进行申请,按要求填写具体内容,填完点提交申请即可。 (二)现场办理 1.办理地点 平江县政务中心2楼就业创业服务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步骤 一站式受理 3.申请材料 1.《湖南省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湖南省脱贫劳动力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脱贫劳动力12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账(单); 4.企业(用人单位)给脱贫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公司负担部分)缴纳单据明细; 5.材料真实性申明; 6.企业(用人单位)银行账户资料。 四、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示期) 五、咨询电话 0730-6296889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就业创业 | ||
| 一级事项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二级事项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