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成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业务办理指南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成丧失劳动 能力提前退休业务办理指南
一、服务对象 平江县辖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男年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1.办理地点: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综合窗口。 2.办理步骤:一站式受理。 四、申请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成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申请书; 3.个人账户查询单; 4.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公示; 5.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成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6.解除劳动合同书。 五、办理时限:自市人社局审批文件下发后即时办理。 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成丧失劳动能力 提前退休业务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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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养老保险服务 | 二级事项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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