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注销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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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二、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综合窗口。 办理步骤:一站式受理。 四、申请资料 1.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单位破产、解散、合并、分立及营业执照注销等证明。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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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社会保险登记 | 二级事项 | 参保单位注销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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