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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信息修改业务办理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或者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存在异议时,可以向社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综合窗口

办理步骤:一站式受理。

四、申请资料

1.平江县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

2.身份证原件、派出所户籍证明或单位(社区)证明、年龄和工龄的认定材料(须经人社局相关行政股室审批签字盖章)等。

五、办理时限

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1个工作

关键信息:年龄、工龄等5个工作日。

(注: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可到乡镇社保站申报办理。)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二级事项 社会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公开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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