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信息修改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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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或者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存在异议时,可以向社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综合窗口。 办理步骤:一站式受理。 四、申请资料 1.平江县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 2.身份证原件、派出所户籍证明或单位(社区)证明、年龄和工龄的认定材料(须经人社局相关行政股室审批签字盖章)等。 五、办理时限 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1个工作日。 关键信息:年龄、工龄等5个工作日。 (注: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可到乡镇社保站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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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二级事项 | 社会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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