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业务办理指南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服务对象 平江县辖区内技能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经人社部门已审批备案的班期。 (二)下列类别人员免费参加培训,由培训机构代为申 请补贴。 1.企业职工; 2.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5.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6.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7.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8.退役军人; 9.退捕渔民; 10.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1.办理地点 培训机构向办班申报地政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 2.办理步骤 一站式受理。 四、申报资料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 2.学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 5.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五、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和资金拨付时间) 六、咨询电话 0730-629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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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失业保险服务 | 二级事项 |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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