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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业务办理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服务对象

平江县辖区内技能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经人社部门已审批备案的班期。

(二)下列类别人员免费参加培训,由培训机构代为申

请补贴。

1.企业职工;

2.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5.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6.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7.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8.退役军人

9.退捕渔民;

10.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1.办理地点

培训机构向办班申报地政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

2.办理步骤

一站式受理。

四、申报资料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

2.学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

5.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五、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20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和资金拨付时间)

六、咨询电话

0730-6296816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失业保险服务 二级事项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公开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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