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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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服务对象 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现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 1.办理地点。 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就业创业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步骤。 一站式受理。 (二)网上办理 1.网址或APP名称。 智慧人社APP。 2.办理步骤。 第一步:登陆进入智慧人社APP,点击社保服务; 第二步:点击待遇查询中的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三步:进入温馨提示页面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失业保险金申领主界面,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开始; 第五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判断; 第六步:浏览申领告知书; 第七步:登记申领信息; 第八步:查询申领记录。 四、申领资料(现场办理)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 每月符合申领条件并审核通过的,当月20日前(批量)发放。 六、咨询电话:0730-622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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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失业保险服务 | 二级事项 | 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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