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社会救助

关于对邱署平新增户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关于对邱署平新增户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户调查,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 村(居 ) 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将邱署平户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 二级事项 审核信息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主体 三市镇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