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平江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答疑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4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820元/年。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1、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1544元/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7572元/年。 2、特困人员护理费标准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为:517元/月、258元/月、155元/月。 三、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1、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1200元/月。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四、以上标准从何时执行? 答:以上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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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 一级事项 | 综合业务 | 二级事项 | 政策法规文件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民政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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