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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季度城乡特困供养资金发放情况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2022年1-3月份,县民政局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资金1372.06万元。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级事项 审批信息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主体 平江县民政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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