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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季度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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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县民政局在财政局设立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户,由民政社会救助管理系统与财政打卡系统对接直接实行银行打卡,将资金发放到社会救助对象银行卡。2022年1-3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638.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567.79万元、农村低保2070.71万元。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 二级事项 审批信息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主体 平江县民政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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