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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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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县民政局在财政局设立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凭财政、民政两家共同签发的低保资金文件支付,实行银行打卡,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2021年三、四季度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354.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164.3万元、农村低保4189.8万元。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 二级事项 审批信息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主体 平江县民政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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