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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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县民政局在财政局设立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凭财政、民政两家共同签发的低保资金文件支付,实行银行打卡,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2021年三、四季度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354.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164.3万元、农村低保418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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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 一级事项 | 最低生活保障 | 二级事项 | 审批信息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民政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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