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教育局关于办学许可证延期及换证办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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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各学区、各校外培训机构: 2024年下半年,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陆续到期,因上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应提供培训场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相关文书,方可自动延续、换领新证,否则不得自动延续、换领新证”,而绝大多数机构租赁的房屋为自建房,房屋性质或土地性质不符、报建手续不齐,无法办理消防备案手续,换证工作被搁置。经多次向省市汇报对接,并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2024年底才形成办理到期换证手续的一致意见。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凡此前到期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止。 所有2025年4月20日前办学许可证已到期的机构,请于4月30日前按要求提交换证申请;此后,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须于到期前30天内按要求提交换证申请。逾期未办理的机构办学许可证自然失效,不再具备办学资质,不得再从事教育培训活动,如有违法,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平江县教育局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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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 公开层级2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 公开层级3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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