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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教育局关于办学许可证延期及换证办理的公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各学区、各校外培训机构:

  2024年下半年,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陆续到期,因上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应提供培训场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相关文书,方可自动延续、换领新证,否则不得自动延续、换领新证”,而绝大多数机构租赁的房屋为自建房,房屋性质或土地性质不符、报建手续不齐,无法办理消防备案手续,换证工作被搁置。经多次向省市汇报对接,并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2024年底才形成办理到期换证手续的一致意见。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凡此前到期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止。

  所有2025年4月20日前办学许可证已到期的机构,请于4月30日前按要求提交换证申请;此后,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须于到期前30天内按要求提交换证申请。逾期未办理的机构办学许可证自然失效,不再具备办学资质,不得再从事教育培训活动,如有违法,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平江县教育局    

  2025年4月17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平江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公开层级2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3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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