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义务教育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国务院食安办近日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

  《通知》要求:

  • 学校校长(园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 学校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大宗食材采购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


  • 实行承包经营的,应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建立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实行校外供餐的,应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校外供餐单位,严格实行评价和退出机制。


  •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对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地食安办、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依职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定期组织开展风险交流会商,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运用,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和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平江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公开层级2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3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