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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平江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育督导
二级事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公开主体
平江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纸质媒体,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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