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证领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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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经省市有关部门审定,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证工作已结束,领取工作即将开始。为全面做好领取工作,现将有关须知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的工作日。 政务中心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7:3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二、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到政务中心一楼B2B3窗口领取(领证无须取号,窗口咨询电话: 0730-6233578) 2)邮寄领取:按网报地址已妥投顺丰联系电话:(0730-2936008) 三、现场领取地点: 平江县东兴北路政务中心大厅一楼B2B3窗口领取 四、温馨提示: 附带领取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和证书同样重要。本人现场领取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如需代领,必须同时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件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微信照片。 平江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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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教师管理 | 二级事项 | 教师资格认定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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