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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岳新区工业用地范围人才公寓管理有关规定》的解读说明

来源:平江县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9-10-0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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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政府:

为了满足天岳新区各类人才阶段性、过渡性居住需求,更好的服务入驻企业,我单位根据工作实绩,制定了《天岳新区工业用地范围人才公寓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新区产业规划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高”标准(高标准招商选资、高品位兴办工业企业、高质量服务入园企业)的要求,按照“汨罗江圈、生态盎然、产城一体的平江新城”的愿景,打造成中国中部“金三角”的璀璨明珠。根据这一愿景,结合当前入驻企业加快集聚的趋势,需要抓紧研究和制定人才公寓政策,明确条件和标准,尽快开展配租入住工作,为入驻企业的各类人才解决阶段性、过渡性居住需求,切实做好人才的居住配套。

二、起草依据

1、《关于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岳发[2018]3号)

2、《关于扶持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平政发[2018]10号)

3、《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平发[2019]6号)

4、7月19日黄伟雄县长督战天岳新区调度会议精神

三、起草过程

文件出台经过了缜密研究,综合了多方意见建议,黄伟雄宪政、田浩副县长多次分别召开会议研究,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投服务中心、贸促会、发改局、财政局、商务粮食局等十多家部门单位参与研讨。作为文件起草单位,我们也多方位征集相关部门及企业意见建议。目前,已起草《天岳新区工业用地范围人才公寓管理有关规定》文件,按县人民政府发文程序审核通过发布。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天岳新区的主导性。天岳新区人才公寓的出租或出售,需经天岳新区批准、审核、同意。

二是明确了实施依据。天岳新区工业用地新建人才公寓必须严格按自然资源局审批意见明确的控制技术指标执行。

三是明确了人才公寓的配置比例、建筑面积。

四是明确了监督管理。

平江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

》》相关文件: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岳新区工业用地范围人才公寓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平政办函〔201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