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文明创建 > 文明播报

【曝光失信案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贷款被拒

来源:今日平江 2023-04-26 16:18
| | | |

  近日,县市监局信用监管股接到一份紧急求助,原来是位于南江镇的平江县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时遭到了拒绝,经了解后得知问题出在信用记录上,因该公司2020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9年度企业年报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信用监管股紧急协助南江所指导企业补报了相关年报并提交信用修复材料。

  事后,该企业负责人对我局由衷表示感谢。信用监管股负责人郑重向其强调: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年报申报时间是在每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如果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按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可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1万元并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录。违法失信记录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人员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在全国范围内取得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审查、政府采购、申请财政扶持资金、银信部门贷款、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及列车软座、入住星级酒店、旅游订票、入党或担任支村两委干部、当选“两代表一委员”、直系亲属参军、就学或考录公务员(含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人员)、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事项中都将受到限制或禁止。

  相关政策法规依据: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一)款;

  3、《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4、《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

  6、《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33号)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