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瓮江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

平江县瓮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平江县瓮江镇瓮江村坳上组 0730--6921005

负责人

向斌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制定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乡镇职责,承担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法定职责和赋权职责。确保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等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四、统筹经济发展。编制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居民和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社区、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优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民武装、自然资源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社区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

  六、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组织引导劳动力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依法依规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承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承接承办事项直接受理、独立办理、全权行使、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应急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民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和村级的意见与建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程桢恒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协助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宣传、网络舆情监控和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机关、维修维护、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向晓炜、王斯林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村级和社区建设;负责干部人事、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收集上报群众需求信息,设置志愿服务项目;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巡察整改等工作。

  (三)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陈真、曹双菊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残联、敬老院管理、社工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负责教育、教育基金会管理、校车安全,卫生与健康等方面的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单随敏、单卫星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利剑护蕾、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网络信访件调查回复;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等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建设管理、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等工作。

  (五)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人:曾志雄、胡平安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整合乡镇审批服务工作和力量;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统筹负责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居)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文明创建、扫黄打非、移风易俗、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科技等工作。负责畜牧水产兽医等职能事务整合工作,重点做好动物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负责养殖业、水产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移民开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的管理、集镇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工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二、下设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单焜、余姿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负责农技、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整合工作;负责种植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承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民负担监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发展、驻村结对帮扶联系工作。

  (二)水利事务中心。(负责人:向晓清、陈仁、刘林伟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工业经济工作;负责水利工作以及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水库防守、山洪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防汛物资储备与调运等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防汛救灾的预案修订、培训演练、巡查处险等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长制、林业生产(含林政资源管理)、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森林防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

  (三)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人:李军、吴超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负责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村镇规划、村镇建设、集镇管理、易地搬迁点管理、农村住房建设设计施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平益高速建设后续问题等工作。负责争资争项、招商引资,包括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争取、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立项报建及前期手续办理、项目验收结算等工作;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协调垃圾焚烧发电后续问题等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张罗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赵奇章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住房建设、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动物防疫、水利、应急管理、消防、交通运输、民政、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负责食品安全、厕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人:杨思宇  联系电话:0730-6921005)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