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帮一”劝返复学工作制度中的三帮分别是指什么?
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和一名家长或监护人。
2.留守儿童是指哪些对象?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儿童未与父母一起生活,托留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亲人监护,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
3.哪些对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必须纳入的类型?
脱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监测家庭学生。
4.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小学每生每年补助分别是多少?
学前教育1000元/生.年;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普通高中平均标准2300元/生.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三档制定标准(1300-3300元/生.年)。
5.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小学每生每年补助分别是多少?
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
6.“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对象是什么?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为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
7.“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每生1500元/学期(或3000元/年)。
8.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率目标任务是多少?
达90%及以上。
9.农村低收入人口慢病签约管理服务的内涵是什么?
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困难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每年服务不少于4次。
10.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推进脱贫地区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19号)明确: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模式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罹患30种大病的患者转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即对在脱贫地区县域内就诊的,罹患30种大病患者,按照自愿原则和“定定点医院、定临床路径,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模式实施治疗,同时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现有30种大病的定点医院、临床路径、诊疗方案、专家组等,原则上保持不变。(注:湖南省继续对脱贫攻坚期确定的33种大病病种开展救治管理。)
11.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按照《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9〕7号)明确的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实现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确保保障制度全覆盖等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同时,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等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可采取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12.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保障对象是哪些?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21〕6号)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1〕12号)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
13.如何理解村卫生室医保报销政策?
全省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已全部纳入门诊统筹医保定点范围,参保(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村民在村卫生室看病可享受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14.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有哪些?
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并且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15.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式有哪些?
(1)农户自筹资金自建、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2)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3)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租赁或置换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4)老人住危房且义务赡养人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应责任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
16.认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1)农户申请。鉴定为C、D级危房或无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可以申请实施危房改造。
(2)村级评议。建制村应组织村两委干部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对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的农户开展村级评议。
(3)联合审核。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初审通过的名单开展联合审核。
(4)三级公示。各地应严格执行村、乡镇和县级三级公示制度。
(5)函告农户。将改造方式、进度、质量安全、拆除旧房等要求和补助金额等函告农户。
17.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服务应包含哪些内容?
集中安置点应纳入迁入地社区(村)统一管理(原则上800人以上的大型集中安置区应单独设立社区),配置社区综合管理、医疗卫生、治安司法、消防安全、教育文化、社会福利、便民服务、文体活动、物业管理等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提供便利的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监测对象申报、法律咨询等各类公共服务,对需回原籍办理事项,提供代办服务,确保搬迁群众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加快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
18.搬迁群众户口是否需要迁移?
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持搬迁群众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政策权益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将户籍迁移落户至迁入地。对于暂时未迁移户籍的群众,可考虑通过办理居住证等形式进行管理,确保搬迁群众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权利,不得因搬迁而出现子女辍学、社保断档等问题。
19.安置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
(1)关于国有划拨土地。搬迁群众凭搬迁对象资格确认文件、身份证明和搬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注明国有划拨用地。
(2)关于国有出让土地。搬迁群众凭搬迁对象资格确认文件、身份证明和搬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注明国有出让用地。
(3)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该安置住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安置住房用地所在村、组或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归易地搬迁脱贫群众所有。
20.搬迁群众原承包地(耕地、林地、草地等)是否会被收回?
易地扶贫搬迁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收回、侵占、剥夺搬迁群众的承包地(耕地、林地、草地等)。
21.复垦复绿后的土地权属归谁所有?
我国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对分配给自己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群众搬迁后,原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村集体收回。复垦复绿后的土地经营权,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既可以承包给原搬迁户或本村其他村民经营使用,也可以留给村集体作为机动地,还可以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使用。
22.饮水安全有保障的标准是什么?
“饮水安全有保障”是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即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评价指标全部基本达标,四项评价指标有1项及以上未基本达标的则视为“饮水安全无保障”:水量不低于35L/(人·天);水质符合GB5749的规定,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用水方便程度原则上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m、垂直距离不超过80m;供水保证率即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不低于90%。因干旱、冰冻等极端天气,导致用水户季节性水量不足或临时断水,在此期间当地政府或供水单位等采取送水车送水或用水户储水等方式应急供水,均可视为饮水有保障。
23.什么是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的底线任务,如何完成?
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的底线任务是脱贫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动态清零。要做好对脱贫人口的饮水状况动态监测,加强摸排,找准本村农村供水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及时与水利部门沟通,化解农村供水风险和隐患,保持问题动态清零。
24.如何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以建设稳定水源为基础,加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模化规范化,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立足守护“水缸子”安全,统筹利用现有公益性岗位,按规定聘用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担任农村供水管水员,由管水员负责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对单村供水工程,组织村民委员会确定水价及收费方式,充分征求农村居民意见,征收的水费用于供水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水员工资开支。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日常监管,着力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5.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26.什么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27.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28.什么是临时救助?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包括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救助两种对象。
29.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按照《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情况后,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算评估,再确定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
30.哪些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1)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
(2)按规定程序以“单人户”进行经济状况核算评估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其中,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视情豁免供养费用后,符合条件的以“单人户”纳入低保。
31.何为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是首个国家层面的残疾人专项社会福利制度,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照护支出。
32.“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
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33.“残疾人两项补贴”通过什么方式发放?
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通过财政惠民惠农阳关审批“一卡通”打卡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