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有效推动脱贫成果巩固低收入对象稳定增收,进一步提升低收入户抵抗风险的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关于印发<平江县2025年度脱贫成果巩固低收入对象到户增收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农办〔2025〕5号)要求,为规范做好我镇2025年度低收入对象到户帮扶产业验收及奖补资金发放工作,落实“多干多补、少干少补”的激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奖补对象
各村(社区)要对纳入全县脱贫成果巩固低收入户数 据库的脱贫户、监测户,且在2025年实施了符合增收帮扶工作方案奖补范围的种养殖项目的对象全面核实核准,不得虚报、漏报。
二、有序开展验收
1.验收内容。已纳入镇级帮扶奖补方案的种养殖项目, 具体包括药扁豆、大豆、棉花、荸荠等种植项目和猪、牛、羊等养殖项目。每户奖补最高限额2000元。
2.验收时间。 ①日常验收。依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年度 验收开展前出栏(屠宰、出卖)的猪、牛、羊等养殖项目和大豆、棉花等已到达成熟采摘期的种植项目,由村级适时组织验收,并留存验收照片等资料。 ②年度验收。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村级参与,在9月30日前,对所有存栏的猪、牛、羊养殖项目开展集中验收;药扁豆、荸荠等尚未到达成熟采摘期种植项目,根据种植面积(数量)及长势开展验收并判定奖补标准,其中长势优良的按照方案标准全额奖补,长势一般的减半奖补,长势差、基本没有收成的不予奖补。③镇级级抽验。镇乡村振兴办根据各村验收资料,在10月9日前通过电话调查、入户核实、实地勘验等方式开展复核抽验,抽验对象比例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