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审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余坪镇社会救助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余振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昊(党委委员)
成 员:镇民政办、各村(社区)负责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年审工作,镇民政办负责具体实施,各村(社区)负责协助落实。
二、年审对象
本次年审对象为已纳入我镇社会救助范围的所有对象,包括:
1. 城乡低保对象;
2. 特困供养人员;
3. 低保边缘家庭。
三、工作内容
对已经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的对象, 要求逐一上户走访调查,详细掌握其家庭成员职业、收入和其他影响家庭收入来源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家庭情况变化作出低保提标、降标或中止低保的异动。同时,完善档案管理材料,材料不齐或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补充完整,完善相关年审表格,建立低保对象年审档案。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3月16日—3月18日)
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确保救助对象知晓并配合年审工作。
(二)入户调查阶段(2025年3月18日—4月10日)
由镇民政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采取上户查看、周边访问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做到100%入户核实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支出和财产变化情况,如实记录家庭情况,逐一填写《社会救助对象年审表》,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三)信息比对阶段(2025年4月10日—4月15日)
根据低保对象提供的材料和信息,镇民政办对低保家庭成员的社保、住房、车辆及生存状况等进行信息比对,切实做到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掌握清楚。全面排查低收入家庭认定、“单人户”保、整户保、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重病、重残、退捕渔民、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特殊标识是否标识准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等级是否合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是否签订、照料护理是否到位。重点关注死亡、婚嫁、生育、子女就学就业、服刑、领取养老金、长期不在救助申请受理地等特殊情况,结合年审工作对未纳入救助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人口、重病、重残等困难人群,全面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数据比对等,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好分散供养人员排查工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协助办理集中供养手续。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纳入救助的,坚决予以清退。
(四)乡镇审核阶段(2025年4月15日—4月22日)
根据核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五)县级审批阶段(2025年4月22日—4月28日)
对符合保障条件完成审批手续,继续救助,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下发停发通知书,中止救助。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年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年审工作人员不能歪曲政策,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不能优亲 厚友、徇私舞弊,确保年审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年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广泛宣传,使救助对象充分了解政策要求,配合调查,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参加年审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政策宣传,大力宣讲低保政策,使政策要求和动态管理精神深入人心。
(三)落实规范操作:社会救助对象年审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家庭收入水平超出保障线的要时退出低保或特困,落实动态管理,实行阳光救助和精准救助。
通过本次年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镇社会救助管理,确保救助政策精准落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