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散供养人员 杨四芳、余洪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 经乡镇人民政府上户调查并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材料、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定,同意将 杨四芳、余洪章纳入特困供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