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24-2164564
  • 发布机构:三墩乡
  • 生成日期:2024-02-07 16:37:51.0
  • 公开日期:2024-02-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三墩乡2024年“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墩乡 2024-02-0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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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乡直各部门: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三墩乡“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三墩乡委员会

  三墩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三墩乡“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要求,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护墙”,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探索构建覆盖全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围绕组织领导、制度落实和行业监管、打击整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使未成年人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性侵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涉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生活等行业加强监管,进行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建立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六大”保护,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三墩乡“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创模  党委书记

  晏  路  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李  冲  人大主席

  副  组  长:吴  琳  常务副乡长

  毛幸君  党委委员

  江  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乍兴  党委委员

  赵  韬  党委委员

  伍旭光  副乡长

  成      员:吴宇航  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彭  芬  纪委副书记

  凌  芝  党政综合办主任

  翁  韬  党建办主任

  钟  昂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先觉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艾基成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许  雄  信访办主任

  袁竞成  财政所所长

  方周良  派出所所长

  徐昌武  司法所所长

  张  颖  乡妇联主席

  余婧涵  乡团委

  吕文杰  交警七中队队长

  赖  鹏  第七教育服务中心

  陈兴旺  三墩卫生院院长

  李  广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全体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吴宇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推进。

  四、职责分工

  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协调调度“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2.强化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和考核。

  3.牵头组织各部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未及时立案、压案不查(未破),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不力、不捕不诉,重罪轻判、适用缓免刑不当等情形,将评查报告和整改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相关单位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督导。

  5.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乡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摸排工作和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乡纪委:

  1.督促主管单位、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构建上下一体、协作联动、及时有效的工作格局。

  2.强化督查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

  皮、办事拖拉、标准不高、落实不力等问题,从严从快进行追责问责。

  党政办:

  1.指导协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指导协调宣传思想战线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

  3.指导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4.指导网络媒体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

  5.指导监督未成年人信息网络保护工作。

  6.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

  7.指导媒体及自媒体平台客观、审慎和适度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

  8.加强涉未成年人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监测、交办、处置。

  派出所:

  1.负责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

  2.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协同学校及时处理欺凌事件。

  4.深入开展打拐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帮助被解救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

  5.对宾馆酒店、KTV、网吧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6.落实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会商和上级把关制度,在办案过程中,适时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家庭教育指导、监护督促工作。

  司法所:

  1.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2.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纳入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等工作。

  3.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第七教育服务中心:

  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落实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职责。

  2.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

  3.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4.督促指导学校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校园、校车安全保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学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沉溺网络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困境以及残疾儿童教育关爱帮扶。

  7.落实随迁子女就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享有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8.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

  9.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和老师的教育管控。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督促落实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侵害未成

  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

  2.建立未成年人救治机构和重症绿色通道,做好被遗弃儿童救治工作。

  3.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加大对留守、困境等未成年人的健康关爱力度。

  4.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

  5.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

  6.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财政所:

  1.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2.支持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各项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1.有针对性地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治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者、未成年人以及其监护人的教育,增强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治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落实入职查询制度。

  3.加大未成年人用工监察力度,经常对网吧、KTV、足浴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服务、服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展开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核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介绍童工、使用童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或禁忌作业等违法行为。

  4.贯彻落实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管理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中介活动,积极预防和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和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开展劳动监察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途径,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合法用工安全网。

  5.履行兜底监护职责,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和收留抚养。

  6.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

  7.对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的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库。

  8.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所:

  1.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惩向

  未成年人售酒行为。

  2.做好涉未成年人的广告、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工作,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4.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

  妇联:

  1.协同民政办完成对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特殊未成年人儿童的摸底调查,建立基础信息库。

  2.组织动员“五老”志愿者发挥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

  3.积极参与指导家庭教育,深入实施“五老”关爱工程。4.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

  5.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创建相关活动。

  6.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活动场所,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7.继续做好“十防”(防家暴、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品、防网络成瘾、防性侵、防艾滋病、防借贷、防拐骗)教育工作。

  乡团委:

  1.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2.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心理健康、网络素养、自我保护

  等教育,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等服务,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配合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协助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交警七中队:

  1.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要从严排查,从重打击。

  2.对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切实排除交通隐患。

  五、工作措施

  1.完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办公室和负责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研究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和部署安排,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报告。

  2.完善未成年犯罪指标考核及警示约谈机制。(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乡纪委、第七教育服务中心)

  按照条块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各学校纳入所在村进行属地管理,纳入所在村平安建设考核,对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缺位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高发的学校,对村负责人,学校分管责任人、学校主要负责人启动约谈警示,情节严重的严格问责。

  3.完善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和考核机制。(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第七教育服务中心、三墩派出所、司法所)

  贯彻落实《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加强法治副校长的考核和管理,督促发挥作用,推进学校法制建设进程,为建设法治校园提供坚强保障。

  4.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干预疏导机制。(责任单位:第七教育服务中心)

  由第七教育服务中心牵头,在全乡中小学学校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完善软、硬件配备,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备心理教师。

  5.完善校园周边环境净化常态机制。(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三墩派出所、市监所)

  加强区域内文化场所、体育设施建设,为青少年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创造条件。严格执行关于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宾馆、互联网上服务等营业场所的规定,对集乡域内、旅店、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未落实询问报告制度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6.完善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防控机制。(责任单位:第七教育服务中心、三墩派出所)

  指导督促各学校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加强校园欺凌事件的研究处置,出台相应工作方案。

  7.完善未成年人动态机制。(责任单位: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三墩派出所、第七教育服务中心、各村)

  对全乡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摸排核查,进一步摸清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关系异常家庭、戳学学生等底数,实行“一人一档一策”,建立信息台账,进行跟踪动态管理,确保监管不缺位、排查不漏人。

  8.完善未成年人帮扶机制。(责任单位: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三墩派出所、第七教育服务中心、司法所、妇联、各村)

  对涉案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离异家庭、服则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困境未成年人,健全一对一、一帮一、一人一档“三个一”帮扶台账。落实包片村干部、联村领导、家长、教师、民辅警、党员志愿者“六帮一”责任制,建立信息台账,进行跟踪动态管理。

  9.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妇联)

  进一步落实好家庭困难的失足青少年、被侵害青少年生活救济、司法救济、心理疏导、社会综合救济、失业救济等措施,帮他们融入社会。

  10.完善深化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机制。(责任单位:第七教育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妇联、团委)

  针对留守儿童群体,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定期和家长报告交流留守儿童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关注,采取结对帮扶的模式,发动教师和留守儿童特别是问题少年进行一对一帮扶。加大对留守儿童家庭关注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创建相关活动,引导留守儿童家庭家长做好示范,引导子女健康成长。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

  11.健全家庭监护风险机制。(责任单位: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对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家庭监护能力情况、家庭风险隐患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精准分析、形成风险管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未成年人父母无法实施有效监护的,由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部门依法履行临时监护责任,建立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对未成年人有效监护全覆盖。

  12.健全重点人群管控台账。(责任单位: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三墩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对刑满释放人员(含性侵犯罪前科人员、嫘娼前科人员、虐待未成年人前科人员、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含辍学青少年、大龄未结婚男性、易酗酒肇事人员、外来流窜人员);问题青少年及项目工地、厂矿企业、经营市场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摸排筛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落实监管责任人,建立帮扶机制、监护机制、看管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介入处理。

  13.落实入职查询制度。(责任单位:第七教育服务中心、乡纪委、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墩派出所)

  由第七教育服务中心牵头,协同派出所、社保站等职能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婴幼照护服务机构、早教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入职查询和政审,建立协作机制,对发现有相关前科劣迹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置,清除出队伍。

  14.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责任单位:第七教育服务中心、三墩派出所、三墩卫生院)

  全乡中小学、社会培训机构、全乡医疗机构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对中小学生被性侵和未成年女生怀孕进行接诊治疗都要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15.部署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责任单位:三墩派出所)

  对性侵未成人案件,在公安侦查环节启用一站式取证工作区办理,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全程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严从快审查逮捕、移送起诉,法院从严从快审判,形成严惩态势。探索建立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将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结果向社会公开,达到警示震慑的目的。

  16.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第七教育服务中心、三墩派出所、司法所、乡妇联、乡团委等)

  督导学区、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团委等相关职能站所,加强对未成人的教育疏导和监管,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犯罪和性侵未成年人情况,确保未成年人犯罪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大幅度下降。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处理工作纳入村级、部门综合绩效考评。

  六、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结合职责职能,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确保定责定人,压实工作任务。同时认真摸底排查本辖区、本单位需重点关注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建立工作台账,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2.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2月-6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履职尽责,协作联动,掀起集中整治高潮,确保取得实效。

  3.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6月-12月)。梳理前期工作,查漏补缺,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帮扶保护体系,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面向辖区所有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运行机制。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定人定责,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2.强化协作配合。各单位要加强工作对接和配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化,完善情况报告、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工作过程中严禁泄露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信息。

  3.强化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对在整治过程中推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的村(社区)、部门将进行严格考核,纳入年终考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快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