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3/2026-2357364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2026-01-20 14:52:21.0
  • 公开日期:2026-01-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2026-01-2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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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平江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条例》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持续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慈善事业等民政重点领域,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全年通过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条;通过“今日平江”APP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民政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25条。本年度未发生因主动公开信息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办理每一件申请。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源头管理和保密审查,重点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内容审核与风险排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表述规范,全年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信息失实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公开渠道体系。

  1.强化网站主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维护法定公开内容。

  2.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重要文件等,方便群众现场查询。

  3.用好用活新媒体。积极运用“今日平江”APP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民政工作信息、解读惠民政策、讲述民政故事,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2025年,通过新媒体矩阵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35条。

  4.深化与媒体合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通过新闻报道、专题采访等形式,主动公开重要决策、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办公室为牵头责任科室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形成了职责清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渠道进行自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2025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政策文件类信息的公开相对充分,但对其配套解读,尤其是针对不同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多样化、通俗化解读尚显不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解读服务有待深化。

  2.公开形式互动性有待提升。目前信息公开主要以单向发布为主,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访谈、民意征集、互动交流等活动不够经常,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性和回应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3.业务融合度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民政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的流程嵌入、协同联动机制尚需优化,部分业务领域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1.深化政策解读与服务。围绕社会救助、养老、儿童福利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制定并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机制。创新解读形式,更多运用图表、动漫、短视频、简明问答等方式,增强解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可及性。

  2.增强互动交流与回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府网站互动栏目及新媒体平台,适时组织开展线上政策咨询、意见征集等活动。健全公众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提升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3.推进公开与业务深度融合。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度融入民政业务工作全过程,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资金发放、项目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明确公开节点、内容和标准,实现业务办理与信息公开同频共振,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平江县民政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