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3/2023-2356021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2023-09-20 16:16:50.0
  • 公开日期:2023-09-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设立“平江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通知

来源:县民政局 2023-09-2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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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设立“平江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编办、湖南省民政厅等15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21〕36号)文件精神,按照岳阳市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岳民发〔2022〕26号)意见,结合县民政局的报告(平民党组〔2023〕2号)要求,经2023年9月4日的县委编委会议(平编发〔2023〕7号)研究决定,现就设立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将平江县儿童福利院机构撤销,原核定的编制收回,职能事项整合转型,变更设置为“平江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明确为县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同时,撤销平江县救助事务站原加挂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牌子。

  二、核定平江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原县儿童福利院在编人员一并划入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三、县民政局要履行统筹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细化落实措施,完成好原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的各项工作任务。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确保无缝对接,按省市政策和工作任务要求,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关爱服务职责。

  中共平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