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平江县第一、第二殡仪馆的批复
县民政局:
你局2022年6月8日《关于请求批准平江县第一、第二殡仪馆分别登记为事业单位的请示》文收悉。经县委编委主要领导(平编办呈[2022]54号)批准同意,现就设立平江县第一、第二殡仪馆事项明确如下:
一、同意县民政局下设平江县第一殡仪馆(地址:汉昌街道天岳村红卫组)、平江县第二殡仪馆(地址:长寿镇东一村上山屋组)2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你局授权委托县殡葬服务所管理。
二、两馆的馆长,由县民政局任命编制内在职人员担任,其余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由县民政局按程序报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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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