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县民政局有关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明确市县民政部门有关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湘编办〔2025〕3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并报县委编委批准同意,明确你局内设机构“区划地名股”承担以下职责:
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和村(居)委会工作方面,履行法律规定的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法定程序事项。承担村(居)委会的命名、更名、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和法人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当选证书颁发以及面向社会发布基层统计数据等相关政府职能具体事项工作职责。
特此通知。
中共平江县委机构编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