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中办发〔2023〕38号)精神,结合中共湖南省委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对市县级机构改革的政策规定、口径要求,按照岳阳市委办、市政府办(岳办〔2024〕10号)关于平江县机构改革的批复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将县委宣传部加挂的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更名为“平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将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
三、将县卫生健康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县民政局。在县民政局增加内设机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强化该机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根据省、市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的原则要求,由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办(设在县委组织部)牵头,按政策和程序,转隶相应人员。
中共平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