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人员转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中办发〔2023〕38号)文件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的工作要求,按照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平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岳办〔2024〕10号)批复文件,结合《平江县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经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就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人员转隶通知如下:
一、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人,转隶到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县社会人才和志愿服务工作事务中心,人员分别为钟得新、凌佳、黄功武(按姓氏笔画排序)。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不予划转。
二、将县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人,转隶到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县社会人才和志愿服务工作事务中心,人员分别为邓哲明、吴银飞、李维国、李龙舟(按姓氏笔画排序)。
三、将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人,转隶到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县社会人才和志愿服务工作事务中心,人员为胡雄著。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不予划转。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改革政策,按照人员转隶纪律要求,共同妥善做好人员转隶工作,同时,按照规定到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人员转隶相关手续。
中共平江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