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5/2023-2043249
  • 发布机构:县文旅广体局
  • 生成日期:2023-03-10 16:09:23.0
  • 公开日期:2023-03-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文旅广体局2023年内设机构、 职能配置和工作人员分工安排

来源:县文旅广体局 2023-03-1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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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调整机构和人员分工安排如下:

一、内设机构人员分工

(一)办公室(考评办)

主  任: 王燎原

副主任:刘送兴

人  员:袁刘旸

志愿者:李玲

职  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办文、办会、综合调研、决策参考、文书档案、印章管理、车辆等机关事务管理,承办重要文稿的撰写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工作;组织年度全县乡镇和部门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和协助做好营商环境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党建办公室、两新组织建设办公室、意识形态管理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室)

股  长(主任):向望月

人  员:李建波、胡蓉、向前

职  责:负责局机关和下设二级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资分配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电、休育和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负责职工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系统党的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等学习培训,负责意识形态、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内控内审股)

股  长:黄辉雄

人  员:姚美跃、余愉、谈来根

职  责: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确定全县项目及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计划;指导、监督局属二级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设施建设。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经济运行监测。

(四)文化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股)

股  长:张琳

人  员:徐晓丹

职  责:拟订全县文学、戏曲、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申报、保护、传承、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全县水准及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艺术水平定点考级工作以及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文化艺术市场的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和文明创建工作。

(五)公共服务股(创文办、全域环境整治办)

股  长:潘霞

副股长:李书书

劳务派遣:唐青青

职  责: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信息化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收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公共文化服务类相关数据信息,并进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填报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公共数字文化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做好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和全域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股室和二级机构和落实文明创建。

(六)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办、重点项目办)

股  长:陈诚

人  员:何文杰

劳务派遣:方赛玉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和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相关门类和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各类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及专项旅游产品实施标准化管理、质量等级评定;促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事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及评审、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产业扶贫、品牌创建、区域合作等工作;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协助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和文明创建工作。

(七)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股(新媒体中心)

股  长:余尚武

人  员:李涛、李智也子、余铮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播、体育和文物整体形象国内外宣传推广工作;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广播、体育企业和文物交流活动的日常推广营销和形象;统筹指导和组织全县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旅游、广播跨地区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公众平台建设管理、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股

股  长:黄月洋

人  员:周练斌

职  责:负责权限范围内,依法依规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91项行政许可;29项行政确认进行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协助做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九)市场管理股(应急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办公室)

股  长:吴怀东

人  员:汪强、 彭玉祥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管理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县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防汛、防火等应急工作。

(十)政策法规股(综治信访办公室、游客投诉中心)

股  长:钟海洋                                                                                                    

人  员:陈正彪、杨正根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综合执法工作政策;协助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游客投诉、来访接待;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议案与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单位行政处罚、政策性文件、重要公文的政策法规审定。

(十一)科技信息统计股

股  长:余照兴

人  员:张淼清                                                                                                  

志愿者:陈思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行业统计、信息分析、预测预报;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行业内智慧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经济运行监测;负责信息咨询服务,承担信息上报、发布工作,负责公众平台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组织年度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考核工作。

(十二)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  任:何亚东

1.帮扶村

友谊村

第一支部书记:周悦兴

队员:周煌、张清甜

南坑村

第一支部书记:谭水平

队员:钟天祥、饶岳平

2.增派帮扶人员:机关邱吉祥(潭湾村)、机关邹俊龙(三望冲村)、机关余天庆(童坪村)、图书馆汤庆隆(童坪村)、县委旧址徐青青(天景山村)、体育事务中心艾娜丽(大屋村)、平江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彭满林(九龙新村)、图书馆余暮春(桃霞水口村)

职 责:负责对接县乡村振兴局和乡村振兴联系村工作,完成县级各项工作目标;完成局级年初的各项工作指标;负责涉农资金补助文旅项目的审核、报批、监管等工作;负责局级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编制乡村振兴各项规划工作,起草乡村振兴各类制度、文件等;完成“十四五”项目库报送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机构

(一)机关党委

书  记:喻广平

副书记:王燎原

人  员:向望月、李建波、胡蓉

(二)机关纪委(督查室、作风办、考核办、营商环境优化办公室)

书  记:何亚东

委  员:向望月、姚美跃、刘送兴、吴优

劳务派遣:徐超宇

职  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巡视巡察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督查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的工作落实和干部职工作风情况;负责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联合工会(妇委会、老龄办、关工委、团委)

主  席:喻广平

副主席:张杰

出  纳:姚美跃

成  员:刘送兴(妇委会)、周煌(老龄办、关工委)、吴  优(团委)、吴承翟、黄韦韦、邱齐平

三、其它机构

平江县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副主任(兼中共平江县委旧址党支部书记):胡  军

四、下设机构

(一)平江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广电管理股)

大队长、支部书记:付忠毅

支部副书记:童淑

副大队长:徐红东、徐拯明(兼广电管理股股长)、李雄、罗忠良

人 员:李毅、王金平、李选辉、黄梁明、肖四喜、刘尚文、田野、童雅琴、江有根、魏宏图、邓锐利、吴涌、周李林子、罗易

劳务派遣:曾巍、毛金燕

职    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县内的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建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影摄制、进口、出品、发行、放映、电影片公映等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旅游行业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 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监督。承担“扫黄打非”“利剑护雷”“扫黒险恶”禁毒等有关工作任务。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化市场投诉处理、文明创建和全域环境整治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江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文物股、平江县博物馆、平江县红色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主任、支部书记:姜权辉

副 主 任:陈雷

人    员:钟格辉、刘一夫、陈亢赤、余斌、李园、

赖俊

劳务派遣:李红珍、张平湘、钟昊

职    责: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组织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指导不可移动文物行政执法、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和安全工作;“三建”工地文物勘探调查和考古发掘,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重大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调查和考古发掘;负责县境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管理;负责文物藏品交换、调拨、借展工作;组织协调文物对外合作交流,文物展览的审批和报批;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负责可移动文物的征集、鉴定、登记入藏、修复、保管工作;负责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各级文保单位的“四有”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县境内文物资源的普查和调查;落实中央两办精神,负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负责指导县境内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实施项目;负责文物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明创建和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馆长、支部书记:金标湘(兼旅游事务中心主任)

副 馆 长:钟燕阳

人    员:彭韧、何兴爱

劳务派遣: 杨白如、喻莹煌

志 愿 者: 钟群英、李敬龙

职  责:管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社会科学普及、红色历史文化研究、红色革命文物保管、征集、红色研学教育等工作;开展红色文化推广、交流、红色教育培训;做好本单位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四)旅游事务中心

副主任:张杰(主持工作)

人  员:方莉、肖五喜

志愿者:朱英

职  责:负责全县星级酒店、星级旅行社、星级农庄和星级旅游民宿等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游度假区、旅行社、星级农庄和星级旅游民宿等业务、服务提升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相关信息收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创文工作;联系旅游协会、酒店行业协会、旅行社协会等旅游类协会。

(五)平江县文化馆(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馆长(主任)、支部书记:梁瑞海

副馆长:钟四海(兼美术馆长)、陈昂

人  员:张勋、梁欢文、王虹、陈韬、肖平、吴纯、叶丹

劳务派遣:刘俏然

志愿者:李怀根、陈众喜、刘深根、皮星奇、姚彬、

魏强

职  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策划、组织、执行局党组安排的各类大型活动。协助上级及主管部门承办全县美术、书法、摄制等艺术门类的展示、交流、宣传等活动;指导协调各分馆展览、学术交流等工作的开展;不断开拓和创新、加强艺术作品的学术研究和开发;负责全县各文化分馆、非遗项目等单位的信息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

(六)平江县图书馆

馆    长:艾奇志

支部书记:吴智平

图书阅览推广中心:汤庆隆

副 馆 长:陈卫明、唐虹霞

人    员:张歌、胡睿、余红、徐红林、欧阳爱国

劳务派遣: 钟丽芳、艾瑶

志 愿 者: 黄克丽、唐金玉、石星球、单小红、李敏

职    责:根据办馆宗旨和服务对象的需求,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和其他珍贵、易损文献信息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依法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定期对其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加强馆际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采购、联合编目、联合服务,实现文献信息的共建共享,促进文献信息的有效利用。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通过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负责全县图书业务单位的信息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

(七)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管理处(中共平江县委1927-1928史料陈列馆)

主  任:李黄

人  员:周卫真

志愿者: 翁美荣、钟楠薇

职  责:管理旧址文物、弘扬红色文化民族精神。县委旧址展览、修缮保护、文物收藏管理、相关研究与交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

(八)平江县杜甫墓祠管理所

所长、支部书记:陈卫东

副所长:梁艺新

人  员:蒋学海、罗伟

劳务派遣:周美丽、钟颖

志愿者:钟群玉

职  责:负责杜甫墓祠的保护、维修;更新、扩充祠内文物、史料辅助陈列,协助作好墓祠深度开发规划;对国内外宣传、推介杜甫墓祠的历史价值,组织杜甫文化学术交流;接待前来参观、瞻仰墓祠的国内外游客,做好各项旅游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

(九)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平江花灯戏传习所、平江县影剧院(剧团))

主任、支部书记:唐敬棉

副 主 任:刘汛子、方丽媛

人    员:李强、李峰、艾慕辉、徐炳怡、张俊伟、邱先凯、肖孟良、文秋平、朱立新

劳务派遣:何重阳、何军、胡淼森、李宗保、刘映雪、

吴瑞文、徐佳佳、毛丁香、戴旭辉、吴雄文、朱文夏、熊力、刘照、肖有为

志愿者:贺伶芝

职  责:宣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包括平江花灯和平江民歌等,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含平江花灯和平江民歌)的理论研究,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等工作,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和人才培训等工作职能,做好花鼓戏、花灯戏及歌舞演出以及剧场大型会议、大型文艺活动承办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

(十)平江县体育事业中心(体育股、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平江县体育总会、平江县业余体育学校)

主任、支部书记(兼体育股股长、体育总会秘书长):陈鹏

副主任:李蓉蓉、钟永和、于哲学

人  员:付咏菊、喻俊勇、李颖峰

职  责:结合文化旅游元素,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各体育协会工作;负责全县的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体育文旅融合产业、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监督指导体育市场和高危性体育竞赛项目;负责全县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协调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管理;参与统筹体育场馆规划建设和维护;负责体育市场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